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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9日07:48
重庆晚报 本报讯 经过4天思索,重庆比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彦,就乘火车站票座票同价不同服务的问题,给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写了一封特快专递。今上午,此信将寄出。
王彦说,这封信本想在周三寄出。然而4天来,全国各地打给她的声援电话太多,让她的脑海里时常浮现一个影像:手拿站票,依门而站,吃喝不便,拉撒更难。经过反复思索和修改,昨晚,王彦在台灯下写完这封信。
4天来,网上的声音接连不断。一位网名为“较真”的网友说:“铁道部制定的政策,的确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有人出来为老百姓的利益讨个说法,值得表扬。”
网名为“张口就说”的网友说:“王律师,每年春运回家,只能在中途小站上车的我,常常站10多个小时,到家时,腿也麻了,活人也被尿憋‘傻’了。希望您能够坚持下去,给老百姓讨回一个合理的说法。感谢您。”
4天来,近万名网友在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全国上百个媒体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站座票同价的话题被推上新一轮的讨论高潮。
王彦说,距离今年的春运还有半个月左右,“半个月的时间,足以让铁道部在深思熟虑之后,能够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王彦也表示,如果铁道部保持缄默,她不排除用打一场公益官司的方式来讨说法。
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王彦致铁道部部长的信(节选)
刘部长:您好!新年好!
……
就我个人看来,站票和座票制定成同样的价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据《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的规定,铁路客货运输作为我国重要公用事业,其价格是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其中,政府定价的依据是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确定的。
根据《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将火车车票的概念确定为:客票和附加票,其中客票包括硬座票和软座票两种;附加票包括加快票、卧铺票和空调票。
这就是说,站票作为旅客乘车的凭证,我们却无法找到其价格制定的法律依据。
其次,站票与座票享受的待遇大相径庭。铁路运输动辄数个小时,多的甚至达到几十个小时,全程无座,对于旅客而言,是体力考验。
希望铁路部门在承受巨大运送压力的同时,对买到站票的这一部分旅客表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
2007年的春运即将开始,希望刘部长能对站票价格的制定标准作一个详细的答复。如果可能,对站票价格进行合理调整,拉开站票和座票的价格差距,让需要社会关心的人们得到实质性帮助。
此上拙见,望体察为感。
王彦 律师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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