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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2 02: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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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李昌麒,男,1936年生,重庆人,195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59年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先进工作者,曾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中国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成员,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职,兼任重庆市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法学评审组组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等职。
李昌麒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法学家,是学校经济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对学校经济法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在经济法领域著述等身,先后独著、主编、参编的专著、教材、大型工具书有25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和美国《侨报》、《世界日报》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50余篇,其研究成果达到了国内前沿水平,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形成了自成一体的?趿髋伞?
李昌麒教授有21项成果获校、省部级、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其中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和合作专著《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建设研究》分别获四川省优秀成果二等奖,主持的《经济法课程建设》、《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分别荣获四川省第一、二届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方案》获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995年《法制日报》以《永远的座右铭》为题对李昌麒教授的先进事迹予以报道;1999年李昌麒教授在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为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法制讲座;2000年李昌麒教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收录于“法律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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