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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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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九龙坡:拆迁“孤岛”合法有效
2007年03月27日 07:04:30 来源: 重庆日报
该区拆迁办称,拆迁许可证并未过期,房管局申请司法强拆是依法行政
昨日下午,重庆九龙坡区区政府就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强拆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鹤兴路片区拆迁不违法
问:鹤兴路片区为什么要拆迁?
答:鹤兴路片区地处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该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前修建,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80%左右的建筑系危房,安全隐患极其严重,广大群众急切盼望对该片区实施改造,为该地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鹤兴路片区拆迁是不是合法?
答: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项目业主取得了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落实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依法制定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经审查后,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该项目的拆迁是合法的。
问:拆迁许可证是否过期?
答: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该项目2004年8月31日领取拆迁许可证后,于2004年9月5日启动了拆迁,拆迁许可证有效,拆迁行为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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