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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7日凌晨10分许,潼南交巡警大队正兴街平台民警李晓勇、黄维兵带协勤郑烈例行巡逻至三十大街一幼处时,突然听到距巡逻车辆100米远处发出一声巨响,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摩托车上的乘坐人员摔倒在地,顿时满脸是血,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和左前门受损,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1 M! Q3 f7 W0 I- L5 o$ z 事态紧急,民警立即赶到出事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黄生学大队长进行了汇报。黄生学大队长高度重视,火速同事故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在急救时,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一经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114毫克/100毫升。
( u. a+ B+ s: k+ g% f' U! Z 经查,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姓唐,男,21岁,目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1年7月26日晚上21时左右,唐某同朋友喝了酒后,22时许又在同学的邀请下到潼南县凉风垭520酒吧喝酒唱歌。两顿酒局之后,由于唐某打工刚回潼南,出于对摩托车的好奇心理,骑摩托车搭乘其朋友袁某途经一幼时,正遇一辆车牌号为渝CK72XX的出租车拐弯掉头。因醉酒未醒,操作不当酿成了前面的交通事故的悲惨一幕。" Y P( {7 Z# ^# I) P
目前,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唐某已被行政拘留15日,对其涉嫌醉酒驾车一事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 ^* E5 L$ H) U9 \+ k6 Z+ j 警方再次温馨提示各位驾驶员朋友们: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前车之师,后车之鉴;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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