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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潼南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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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步伐] 邻里迅速配合,共擒危险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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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1: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那人抓住了是那边交警管还是我们这边的交巡警管哟?
发表于 2011-8-8 11: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发个帖还要审核,搞啥子哟!
发表于 2011-8-8 12: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枪毙得了
发表于 2011-8-8 12: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合作愉快哟!
     
发表于 2011-8-8 12: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现在的XX就知道罚款做不来什么了
     
发表于 2011-8-8 12: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回 11楼(qieerxi) 的帖子

搞啥子吗,就是不要你在上面乱说发帖的。现在这个社会 [s:374]  [s:374]  [s:374]  [s:374]
发表于 2011-8-8 14: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们这样把醉驾的人照片登出来不怕告侵犯隐私权吗???- W  t, h( E9 [% |" Z8 w; e5 N

: x7 Q! |  n( }如果不会,那为啥没看到你们捉个小偷然后把照片发出来,还是说潼南只有酒驾没有小偷.
% J9 Y% E5 t  E& ~$ y( F. ^
* M6 ]% o. u, N/ d( `5 ?6 O% q更或者说你们只能捉到酒驾捉不到小偷?????
发表于 2011-8-8 15: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玩笑归玩笑,酒驾还是要不得,应该严惩不贷。
0 l3 i5 g5 f3 u6 @2 G3 {4 H2 e( \- V" Y+ [1 ~1 |7 Y! j( a$ {
自己出了事,一家人的幸福算是完了,影响子女一辈子,老婆成别人的了,孩子也成别人的了。
$ o2 Q" p. }! J) M$ g* t' p/ c# s( i9 g, \8 X! Y6 P
撞了别人吧,自己完蛋不说,别的那一家子也算垮了。
4 b! n  N, z3 u! [" }5 ?- N3 t* @) U4 C& O% R+ \4 Y
看了以上会员的回复,都是半开玩笑的吧,酒驾还是要不得,多注意安全,注意公共安全。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15: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手拉手,筑起交通安全防线,心与心,营造关爱生命。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15: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温馨红黄绿,和谐人车路,心中装有红绿灯,神州大地任你行,麻痹是是安全的天地,谨慎是事故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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