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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淮远劳务公司潼南学府春天项目部二标段,上工时说好按照月薪制计算,塔吊工 5000/月 塔吊指挥 2000/月,春节前都按照这个标准实施了的,工资也拿足够过。2012年1月1日上工到18日放假 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到29日止。2月1日上工,到25日下午被管理人员开除,根据劳动法规定,按月计算工资的是必须足量支付民工工资的,而它却是按照5000/30*18=3000来计算(注:当地按天上工的工资是 200/天),同样的一个工地,一标段那边实实在在的月薪制,另外管理人员把民工下了之后,还多出一些无辜的罚款及扣款这些,这些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都是每天起早摸黑,加班加点用时间 用体力 用劳累的身体 一点 一点 换来的啊,为什么他当经理、当了个施工员、当了个管理就能随便克扣我们这些辛苦的民工用“命”换来的钱呢?难道我们真的连猪狗都不如吗?我们的命运他们都拿来当作玩具来踢吗?我不甘啊!不甘啊!求大家给主持个公道啊!我也不想天生是个民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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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的工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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