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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6 2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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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西藏
重庆规定新建筑超10层或28米须接受抗震审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00:25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蒋艳)本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初步设计未通过专项审查的项目,将不得施工。今日起,我市将分4批对设计人员等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建筑设计环节就把好“抗震关”。设计、施工单位对新政策不了解的,可向市建委设计处咨询。
据介绍,“高层”一般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过28米的建筑,我市主城每年新建的建筑中,九成以上属于此类。“超高层”一般指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我市的世贸大厦、市科技馆、市大剧院等都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其抗震审查比以往更为严格。
市建委相关人士称,本月起,在建筑初步设计完成后,先根据指标自评是否属于“超限高层”,如是必须向市建委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于属于“超限高层”却申报为不属于的,市建委将责令其进行改正,故意为之或情节严重的,将被处罚。
专家组对该初步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将对设计重新完善,否则不能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质检则需督促落实、检查建筑的抗震设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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