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楼主: yy23456
收起左侧

[发展新步伐] 举 报 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8 20: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德蒙斯特童装 发表于 2014-8-8 15:36
# Q) x( |: {/ P1 A! h- ^金潼大道一开通就谈起这家的拆迁,50多平方的小青瓦,听说房主要求6套商品房、4个门市、80万元现金。房主是 ...
1 G! v+ W% G2 F# E1 e; y+ {* `
难怪这么牛叉
0 n3 z: a3 D5 M8 s- e8 z6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西柏利亚狼 发表于 2014-8-8 17:48
7 I7 r' T0 l  g) e% Q7 h) D9 M有道理

0 l# m2 |7 G( k/ k3 w% B50多平方小青瓦,不是集体土地上的,怎么也不会要6套住房、4个门市+80万元现金吧?超出尊重的范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毕节
稍有法律知识的都应该知道,,别人完全有权利不拆!!楼主走起来扣这么大一个帽子就跑了,,你们觉得是个什么情况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19: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楼主懂物权法吗?公民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常怀疑楼主动机,如果楼主真是这样想,只能说楼主思想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20: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tnwangb 发表于 2014-8-8 17:43
9 G& u( c& G* t尊重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的每一份权利。不能因为你说是为了公众利益,就必须让人家牺牲个人利益。9 a& L  B8 K$ c" {2 X
无论 ...

3 @) @( G% V1 }3 _; Y赞同,任何人都无权为了利益去剥夺别人的合法财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那个地块是岩湾村,属农村土地,房主是外地人,按政策不应该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有房产才对。抛砖引玉,请法律专家来解释这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25: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四先生 发表于 2014-8-8 20:23
" ~, B* C) u0 V# g: @* L. Y那个地块是岩湾村,属农村土地,房主是外地人,按政策不应该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有房产才对。抛砖引玉 ...
+ M- d8 i  F5 h& G
嗯 你不觉得你们知道的太多了吗?过犹不及,笑而不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4-8-8 20:25
$ }8 q& F# o, p# d# |5 k嗯 你不觉得你们知道的太多了吗?过犹不及,笑而不语

7 H) r, I( h6 R: w: w/ @我在车站附近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如果真是抗战老军,国家给的太不实在了?  当年给国家洒热血,当年都没得到一丁点好处,想当初那个位置 鸟拉屎,鸡下蛋吗?现在到好一开发..............那样事都出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8 20:32: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四先生 发表于 2014-8-8 20:26
4 \% w; r) R) \6 u我在车站附近住,
7 D' S  a: [! K9 h- h: @+ N
如果真的不合法,早就被政府拆了,上次潼南拆了那么多违建。请不要随便给人扣帽子,还是那句话,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Q( X& q" T6 A+ m: l1 H7 Y5 y
PS:我与那家人无任何关系,只是看看不惯强拆别人合法财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