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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y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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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步伐] 举 报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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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1: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武汉
我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4-8-9 10:35
( c/ M2 u# L  }# L' ?那是别人的私人财产,可以有给再多钱都不拆的权利。请不要乱扣帽子,别人不违法的前提下,我们无权干涉

2 N" c  ~1 z& B; e不能只谈权利不谈义务,作为潼南的公民就应该有支持潼南发展的义务撒,只要补偿按国家标准,相对于同样的拆迁户来说给得公平合理就应该支持了嘛。一味的漫天要价当钉子户也不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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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随便聊 发表于 2014-8-10 21:38, m7 h) o5 h  r  X( S
不能只谈权利不谈义务,作为潼南的公民就应该有支持潼南发展的义务撒,只要补偿按国家标准,相对于同样的 ...
2 R1 K, S# l  ]
表面看起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却没有提到“法”,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公民依法行使个人合法的财产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
" M; K6 m/ q6 ^6 B; j所谓的国家补偿标准,那只能是在人家愿意卖的情况下,才能叫标准,人家根本不打算卖,那标准就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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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看到这样的事真的很无奈。。。。在天朝没有所谓的人权,凭啥ZF有权利来强征我们的财产?记得之前看了一个报道是说日本的机场边上一排小木房坚挺了半个世纪,日本ZF都没有强拆,而且还要想尽办法帮他们减少噪音保障安全,可是看看我们?如果拆到你家不拆的,直接断水断电,还挖几米深的大沟来给你的生活造成各种不方便,各种安全隐患。
9 \) R5 c- X* }2 |) f: ~& y# W8 g* S
http://www.txipo.com/bbx/news-524679.html。。。。。。。。之前的报道找不到了,只找到这个。相比之下前几年江西为了抵抗强拆自焚的几个人死得是真冤,被免职的几个干部过了一年多,又调到其它地方去当干部了,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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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拆迁费应该适当的给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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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拆迁费应该适当的给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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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拆迁费应该适当的给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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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德蒙斯特童装 发表于 2014-8-8 20:015 q+ e5 X/ k" m, H
国家对得起这个人了,听说一个月退休工资都是7000多块。。。。

5 p, o1 @$ ?  e) F% F& d+ g2 y/ \[s:230]那要菩萨保佑多活些年才行,活得越久赚得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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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随便聊 发表于 2014-8-10 21:38
- q/ O/ k9 B- F* D1 E不能只谈权利不谈义务,作为潼南的公民就应该有支持潼南发展的义务撒,只要补偿按国家标准,相对于同样的 ...
5 Q' r7 H- y, `8 V
[s:322]好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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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tnwangb 发表于 2014-8-10 22:043 {( a" d: N9 ^; Y1 Y
表面看起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却没有提到“法”,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公民依法行使个人合法 ...
8 W- \  ?- ^0 x6 X9 e
这个那个————————就是房产不是有个那个什么期限,到期了就要征收还是怎么的,跟这个什么关系?脑子一片浆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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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22: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一定子冲死你 发表于 2014-8-10 22:16
4 q+ k/ w0 ^' p4 @9 D' H5 V拆迁费应该适当的给高点
, g3 C9 [  J' u; t) S# R
[s:377]这名字好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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