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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0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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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不知不觉走进一家酒吧,一个出了单曲却无人包装的失意歌手开的,里面挂满了轮胎、法兰盘、巨型轴承和铁丝网。酒吧名字叫“Keep in touch”,中文“保持联系”。
酒吧门前有外国人走动,男金丝猫和女金丝猫,女金丝猫吊着男金丝猫的膀子。电影里的老外都靓帅,现实里我却只见他们粗大的毛孔,与白皙的皮肤毫不匹配。
这家酒吧的女主持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洗完澡后将自己裹进破旧棉布衫和脏兮兮的牛仔裤里,然后赤足狂奔的女人最有味道。如果她说的这种风格大肆流行,先不说此类超现实怪诞元素是否可以制造出美感,单在外地人眼中,这么多的女疯子,本市一定正在举办世界杯,并且中国队10:0狂胜巴西队捧起大力神。
门头上的霓虹是勾魂的鬼,我俯身拣起自己的影子,推门进去。天天一个人,我想在喧嚣中喝点龙虎精神。
酒吧老板理念新潮,引进了北京三里屯的经验。每张桌子上都有一叠漂亮的留言纸,还有一部内线电话,电话号码是桌号。如果酒客想泡某位异性,可以把心愿写出来,服务生代送达,或者干脆拨对方桌上的电话。刚一落座,酒吧的灯就灭了。一个黑人小哥隆重亮相吧台,表演花式鸡尾酒。绿、兰、黄三瓶酒被点燃瓶口。小黑哥将它们抛向空中,有条不紊地玩起杂耍。火光熊熊,照亮了酒吧,吧台周围的人面孔清晰,远处则在朦胧中上演鬼样年华。
长脚杯垒起锥型塔,如西式婚宴和酒会上的那种。一罐红色液体从杯塔顶端倾下。一层,两层,三层,血色依次浸染,溢出,渐渐流满了石头台面。三瓶冒火的酒放在杯塔前,残余的红被小黑哥含在口中,对着火瓶喷去。观众一阵惊讶,一条火龙扯出两米远。杯塔燃烧了,吧台燃烧了,人群燃烧了,乐队燃烧了,不能燃烧的东西都燃烧了。我呼吸热量,冷冷注视。
火熄灭,杯塔的每个杯子里都是三色的鸡尾酒。有个露着肚皮和底裤的DJ妹妹喊:火焰!火焰!五十元一杯。火焰!火焰!帅哥靓妹的青春。
这种鸡尾酒叫火焰。断续有人从杯塔上取走酒,以示饮尽青春。杯塔转瞬消失,仅剩塔基。
我喝科罗娜,酒吧里最常见的啤酒,350毫升,小金瓶。
一个穿黑色吊带的女孩,嘴唇猩红,坐在高脚椅上抽烟,漂亮的高跟鞋挂在椅背上,双腿悬在空中,随着音乐,修长地摆来摆去。她的女伴平伸双手,脸贴桌面,吸收着凉,亚麻色头发,梳了百十根辫子。
一个卷毛小伙拽她们进舞池,亚麻色头发女孩迷迷瞪瞪,似乎吃了嗨药,搂着柱子晃。接着,她剧烈呕吐,唇钉上挂满污物。
简单日子不认堕落是亲娘,但“堕落”这杂种不甘断子绝孙。所以,生活变得复杂了。时代三级跳,年轻人享受烟花和噩梦,理想染了伤寒、鼠疫和癌细胞。
角落里有人玩杀人游戏,我凑过去。游戏者仿佛无视嘈杂,目光黑暗,双手垂襟,虔诚肃穆,使人联想到绝望又不失风度的殉道者。我不敢靠近,《天黑黑,请闭眼》是恐怖片。在杂志上看到,杀人游戏之所以风行,就在于让人体会,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我不相信人生的宗旨如此,人不是茹血的兽。即使吴欣,她也有内疚。
桌上的电话响了,我四处张望,没接。酒吧里的猎物当是黑色吊带和亚麻头发那种,男人不会有女人光顾。服务生提示我,我依然没接。这是场恶作剧。比如,一群小混混找乐子。
身边几个男人在玩色盅,简单的比点,赌酒喝。黑色的沙发被烫出了洞,露出难看的絮。沙发边窜过一条沙皮狗,主子是个沙皮人,怀抱着一沙皮翘臀妖精。
我要了第二瓶科罗娜。找不到自己进酒吧的理由,我打算喝完就走。
服务生送来一张纸条,我挺烦躁纸条的,今天在家看了N张吴欣留下的纸条。我凑近烛光,条上的字体娟秀:先生,请你喝酒,十六号桌。落款:一位姐姐。
穿透昏暗,我目光撒了过去,蓝衣使烛光秀气,一个女人朝我招手。那是一张陌生的面孔,我没有动。
黑漆的墙壁上挂了具骷髅,骷髅眼眶里流血,手提南瓜灯,肩扛一黑猫。每当迪高玩命时,骷髅口中就喷出白雾。迪高一停,骷髅就发出含混的低吟,“爱玛,爱玛,我的爱玛……”估计西方有个知名女鬼叫爱玛,艳丽无比,把男鬼们弄得春潮无岸,骚风阵阵上楼台。
一瓶马爹利酒出现在我桌上。“先生,可以坐你旁边吗?”礼貌的询问。抬头一看,是那蓝衣女子。三十多岁的样子,衣装得体,面露微笑,很有素质的样子,像是政府公务员。
我有点紧张。蓝衣看上去不像坏女人,虽说萍聚也是缘分,但我对冒然出现的女人有戒备心。
两支平口杯,马爹利仅埋杯底。蓝衣往杯里倒了半杯可乐,然后是柠檬片、冰块。“这是我回国后第一次来酒吧。你是这里唯一影单的男客。我们适合干杯。”
猛然被女人宠,我自然又有些惶惶。“在国外,像我们这样的酒吧独身客,应该是最好的聊友。”蓝衣喝酒的姿态和表情很专业,半倾斜酒杯,三指掐杯腰,两指翘起,眼睛稍闭,双唇一吸,杯见了底,然后上唇覆盖下唇,轻轻一咂,头抬起三十度角,嘴半张开,吐出一口气。我闻到一股白兰地的芳香。
我静静地看她,像看一场电影。乐队在奏爱尔兰乡村音乐。
她继续说,“我在美国呆了11年,做了3年律师,年纪大了,就回到妈妈身边。”
“哦。多好的职业,受人尊重。”蓝衣说了这么多话,我再保持沉默有失礼貌。
“受人尊重?在美国,律师是个很赚钱的行当,很多人想当律师,但恨律师的人比想当律师的人还多,因为很多律师赚的是昧心钱。呵呵,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来,先干一杯。”
可乐浓度大,酒就那么一口口,还加的柠檬片和冰块,喝起来不觉得遭罪。曾陪客户喝过洋酒,不过我不喜欢洋酒。外国人体味威猛,酒也辛辣。什么马爹里、牛爹外、驴爹站中间,都不如散啤敞亮。
碰杯,干掉,她又给我倒了十分之一杯的酒,依然加的柠檬片和冰块。我尝试对她笑笑。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律师、一个回教徒、一个印度教徒被风雨困住,于是就找了一家农舍打算住一夜。可是农舍的主人说房子里只能住三个人,一个人必须住到外面的草房里。回教徒说:我去吧!于是他就去了,可是过了一会他在外面敲门,大家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实在忍受不了了,那里有头猪!印度教徒说:那我去吧!于是他去了,可过了一会他又敲门,大家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实在忍受不了了,那里有头牛!律师没办法说:我去吧!过了一会,你猜测怎着?”蓝衣讲故事的时候很专注,阴影中的脸庞暖暖。
“我很笨的,不知道。”我也想知道结果,我摇摇头。
“过了一会,又有人敲门,大家开门一看,一头猪和一头牛站在那里,说:我们实在受不了了,那里有头律师!”
她的神情很专著,仿佛是在等我笑。我的确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为她的自嘲和滑稽的答案。最近的郁闷一扫而光。“干杯!”我举起酒。
“你喜欢这里的情调吗?”蓝衣手卡下巴,小拇指兰花,一枚白金戒指闪烁寒光。
“浪漫是冥币,我是个实用主义者,对情调不感冒……”
“嗯,为你这句话干杯。”蓝衣的笑容健康,她继续说。“快乐不在酒吧中,而在你身边的朋友。你喜欢喝什么酒?”
我停顿了一下,觉得还是有必要酷一吧,男人面子很重要。“加盐的龙舌兰,或者兰姆兑毡酒和汤力水。”
“噢?兰姆和毡酒都清澈如溪水,喝起来却是火的味道。”
在中国,泡吧的女人不多见,尤其是喝白兰地的女人更少。看时尚杂志上说,这样的女人要么甘于暗黑堕落,要么就特别美丽,前者喜欢裸露大腿,后者惯袭长裙,黑色或者红色。我心目中喝酒的女人,是坐在露台上,品加了苏打水的百利甜酒的形象。而一个穿着职业套装、拎着酒瓶的独身女人,我还是首次看见。大概海归派就是与众不同吧。瓶中的马爹里已下去大半,曾经讨厌酒,今天却喝得如此坦然,像喝饮料,有柠檬的清香。
“被一个女孩的日记搞得神经紊乱,心情好差。”
“噢?”蓝衣将一包薯条推到我面前。
“估计她喜欢我,但我很难接受她。曾经和她好过,她却伤害了我。我怕煽情,她煽起情来狗都倾倒,所以不敢看她的日记。”我忽然发现对陌生人说真心话很有快感。
“又是情觞的故事,不问了。别浪费了曲子,蹦迪吧。”我有点失望,蓝衣将我倾诉的欲望剪断。听不出鼓点,我不会跳舞,但觉得快乐。我扭屁股,擎起双手摇,虽然笨拙,好在年轻。音箱的声波气流掀起我的衣服,皮肤有被轰击的感觉。上次有这样的感觉是在“2046慢摇吧”,和烙烙。生命是一场午夜的摇摆,植根与夜色,却与夜色无关。
蹦了二十分钟,我开始出汗,喘,想回座位。蓝衣拉住我。
胸口有些闷,想去门口找丝风。蓝衣拉住我。
“别离开,我没尽兴。”蓝衣说。
天旋地转,看蓝衣是双影,我摔倒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爬起来继续踉跄。我招出租车,司机不拉醉汉。我的意识在迅速散失。
“我开车送你。”蓝衣扶我。“不要小瞧搀了可乐的马爹利,十八个杯底了,现在你肚子里最多的是可乐,然后就是马爹利。”。
我被蓝衣架上楼。开灯,进屋。仅存的意识提醒我,这不是我家。我哼呀着,“我要回家。”
恍惚看见了妈妈,她身后是吴欣。我想抱住妈妈,却站不起来。吴欣过来拽我,被我推开。灯黑了。
我挣扎着出来,蹲在门外大口呕吐。蓝衣拿来一碗醋,还有一大杯水。“喝下去,然后吐出来。”我吐得一塌糊涂,蓝衣忙着清扫。
“进屋休息一会吧。”蓝衣说。
我倚住墙,摇头,头要爆炸。我喘不上气,双腿佝偻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触到一堆柔软的东西,我抓住它,手心里很温暖。
忽然一阵痛,使我的意识略微汇聚。睁开眼,蓝衣的膝盖正抵住我,凉鞋的签子刺在我腿上。她抓着我的手,放在她的内衣里。
耳边有女人小心的声音。“寂寞无罪,我们做爱吧。”
我滚爬下楼梯,根本就没在乎到蓝衣的惊慌。直到一楼,她才搀到我的胳膊。
我跌跌撞撞穿过马路,听见蓝衣在喊:“不想一夜情早说嘛……别忘了看日记,能给男人看自己日记的女孩,心里有爱……
没带足够的钱,酒吧里两瓶啤酒花掉三十,仅剩余三个硬币,两个一元的,一个五角,不够出租车钱。
本来醉意已挂墓幡,但就在摸到蓝衣那堆连脆骨都没有的肉团时,神经末梢立刻竖起,果断诈尸使我清醒了许多,瘫软变为步履磕绊,思维稍有逻辑了。
在或明或暗中蹒跚,一百米的路段,我看见一个醉汉,两个哑巴,三对情侣,其中一对好象在犄角旮旯里甜蜜野战,还有许多只横穿马路的猫,严肃地奔跑。半夜里的任何动物,都生动活泼,立体感极强。
他妈妈的,洋酒总往腿上坠,越走越挽留我的上半身。上眼皮调戏下眼皮,下眼皮不知羞耻地迎啵而上。到家还有两个街区,平时一撩脚就到,此时就是撩人我也没有力气。
又开始呕吐,我用手指抠嗓子眼,呕吐物顺着指尖,淌向小臂。草丛里有蟋蟀在叫,语文课本里将其归于天籁;我呕出的最后物质,生理课本称之为胃液;我这个人,达尔文说是进化完善的脱毛猴。达尔文挂了,但我还没有挂,死人永远没有活人的滋味,我的牛B正在如此。
路边有长条的石头凳,躺上去。微风习习,吹来潮湿的味道。我看星星,星星看我,仿佛在感叹,我们为何如此遥远。我将掌心对向天空。外国魔法师认为,掌心有种魔力,可以控制远方的物体。
这个姿势我保持了三分钟,因为佝偻的身体需要舒展开。果然,我掌心发威了,将天上的云召集在一起互通有无,转眼化成了水,接着,轰隆一声,雷公雷母也跟着起哄。我罩在雨中。
两个小时后,爬进家门。看着床头上吴欣那张丑照,我想起蓝衣的话:能给男人看自己日记的女孩,心里有爱。
但是此刻,没有比床更能吸引我的。合衣而睡,衣服在滴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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