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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2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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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东莞
(8)
自从和妖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丧失了只穿一条内裤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自由,更别提在沙发上裸睡,把电视开到深夜了。最要命的是,早上起床,卫生间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我尿急,捧着肚子在外面走来走去,她却在里面慢条斯理的化妆。生活秩序全**乱了。其实我也知道,要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妖妖弄上床,但我却迟迟没有动手,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妖妖倒很大方,每次洗完澡,都穿着件丝质睡衣走来走去,玲珑的身段欲隐欲现。看电视也不忌讳跟我坐在一个沙发上抢遥控板,我有时候倒疑惑这姑娘究竟是**真纯情,还是本来就是个无所谓的女人。这套75平方米的居室就我的卧室外面都一个露台,妖妖把她的胸罩、三角裤都晾在那里,像是万国旗。在这样的氛围中,没有翻云覆雨,谁都会怀疑气候不太正常的。
其实,我宁愿每天带一个妞回来鬼混,也不愿意窝藏着一个美女来碍手碍脚。答应妖妖住进这窝,我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我想上她,其实,有一个我也不愿意正视的理由:因为她长得像古萍。
古萍和我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她出身高贵(父亲是某局局长),长相漂亮,学习成绩优秀,平时不太爱搭理人。同学十一年,她和我讲过的话不会超过五十句。我从大学退学,临去当兵的前夜,和几个同学在酒吧一起狂欢,古萍也在其中,还是不爱说话,给人高傲的感觉。从酒吧出来,因为我们顺路,于是共搭了一辆出租车。路上,我醉得厉害,古萍只好把我扶进屋。老妈那会儿正在医院照顾老爷子,屋里没人。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一下子把古萍压在身下。古萍很倔强,拼命地护住自己,但她没有叫喊,我们默默地在地板上交锋。古萍终于精疲力尽,被我占有了身体。那是我的,也是她的第一次,殷红的血滴红了地板。其实,我对古萍并没有任何好感,只是当时有砸碎一切高傲的欲望。完事以后,古萍坐在地板上无声地哭泣,然后默默地穿好衣服,走出房间。整个过程,我们没有说一句话。
如果古萍告我强J,我是罪有应得,那时,我的心里竟依稀有这种期待。第二天上列车,只有我妈和几个同学过来送我,没有警察,也没有古萍,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
我没想到的是,古萍竟然一直等我。我一退伍,她就搬来和我同居。那时,她已经在银行工作,而我一无所有。在我退伍后无所事事的两年里,古萍一直和我同居,直到她意外死去。
古萍自从和我在一起,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她不再是那个安静的女孩,而成了喋喋不休的长舌妇。古萍曾经问我,你为什么不肯认真做哪怕一件事?说这话的时候,她一副得不到答案誓不罢休的架势,眼神固执而脆弱。我反问她,你怎么就不肯哪怕一件事不认真一回?这句话把她噎回去了,但我知道她还会在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冷不丁地问出这个问题来。
古萍就是这样的人,她不厌其烦地用不同的语句重复同一含义,把她的苦口婆心浪费在一个根本就油盐不进的人身上。古萍能和我走在一起是个奇迹。这个问题我一直找不到答案。有时我想,古萍是以一种拯救的心态和我在一起的。也许,拯救我这个“浪子”已经成为她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目标——虽然她所有的人生目标都是重要的,但显然只是在这一个目标上她遇到了麻烦。有时,我觉得古萍很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菩萨胸怀,看着她百般努力又成徒劳后失落的可怜劲儿,我甚至想“变好”以满足她在这一目标上的成就感。
但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古萍说完这句话没几天就死了。从阳台上失足掉下去,头撞在水泥地上,头骨都已经裂开,一汪脑浆孤零零地躺在离她的头有二十公分的地方。我匆匆跑下去,看到她像一摊泥一样安静地躺在地上——仿佛她从没有这样安静过。我转过去,看到她的头。我没有觉得她现在这副模样比她生前更恐怖,只是奇怪那汪脑浆为什么会独立地在离她身体二十公分的地方,而没有哪怕一丝血丝相连。
现在想起来,我为那时我的冷静感到愧疚。我一直以为,虽然我不耐烦古萍的唠叨,但我至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她的——否则,就无法解释我会忍受她的那喋喋不休和她同居了那么久。
直到此时我也说不清那天我为什么会那样冷静,这就难怪古萍的家人为什么会一口咬定古萍是被我推下去的,而不是失足——如果没有事前的预谋和预知,对这样的惨剧表现得这么冷静几乎是无法解释的。
在派出所,当民警问到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张口结舌。那个年轻的民警显然有着丰富的侦察经验,他先是问我古萍掉下去的经过。我告诉他,当时古萍在阳台上收衣服,一件胸罩不小心掉下去,挂在阳台外的电话线上。古萍伸手去勾,没够着,叫我帮忙,我当时在看电视,没理她。过了一会儿,我再看,古萍已经不在阳台上。接着,就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我匆匆跑下去,看到古萍已经躺在血泊中。说完,我还补充了一句:“去年我这阳台还装了防护栏,但被城管局以妨碍市容的理由强制拆除了。”
那民警对我后一句补充充耳不闻,问我:“你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后马上就跑下去了?”
“是的。”
“你没有先看一看你女朋友有没有在其他房间?”
这个问题我当时倒没有想到,于是又语塞了。
民警看着我,认真地又问了一次:“当时你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没有事先看一看你女朋友有没有在其他房间,就立刻跑到楼下去了?”
“……是。”
“这么说,你当时很肯定掉下去的就是你女朋友?”
“我没有!只是出于本能!”
他看到我情绪有些激动,喝令我坐下,随即问了一大堆问题,并要求我只许回答是或不是。
“你和死者经常发生争吵吗?”
“是。”(其实我们的争吵仅限于古萍对我的改造)
“你和死者有金钱来往吗?”
“有。”(实际上,那时,我俩的所有花费都由古萍提供)
“你和死者同居,她的家人反对吗?”
(和“死者”同居——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
“是。”
……
问完,民警让我在笔录上签字,并在每一页笔录上都摁上手印。摁手印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下民警胸前的警官证,他叫马明宇,和国家足球队现任队长同名。我想,我被这家伙当成犯罪嫌疑人了。
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眯缝了一下眼。街上阳光灿烂,根本不像刚刚死过一个人。马明宇交待,要我在古萍的死亡真相未经查证以前,不得离开这座城市,并每隔一周到派出所报到。因为每周一次的报到,马明宇后来成了我的哥们。他结婚的新房,还是我找老唐帮他装修的。
我有点相信因果这回事,古萍死了,她的历史重任像鬼上身一样附到了马明宇的身上。这家伙一口咬定我本质上是个好人,苦口婆心地要我干点正当事业。后来,他说服我老妈把积蓄拿出来开办了这家广告公司,自己还把预备结婚的五万块钱借给我当流动资金。我**真搞不懂这些人,凭什么自以为是地对别人那么有信心?还好,老唐他老爸把当年城市建设户外宣传业务全给了我,我的公司总算没有垮,很快还了欠债。不然,也许马明宇的人生观将从此改变。
马明宇为此很得意,就像挽救了一个失足青年。我知道,我的成功给了他成就感。他现在也常来我的窝坐坐,有时见我带个不三不四的妞回家,就皱着眉头劝我:“三十出头的人了,正经找个对象吧。”一次,他看到妖妖在阳台上晾胸罩,笑着说:“好啊,总算收心了。谁家的良家妇女误入你的贼窝了?”我笑而不答,并没有对他“收心”的说法表示反驳。他高兴地捶了一下我的胸口。我知道他又一次获得了满足。
他*的,世界就是这么稀奇古怪,当个活雷锋就是这么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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